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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如何实现?

发布人:农富康      2017-6-21 9:13:16      点击:
  【襄阳政府网消息】近日,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《关于加快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的意见》。《意见》提出,到2020年全国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75%以上,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95%以上,大规模养殖场提前一年达到100%。
  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有哪些难点?如何确保如期完成任务?14日,农业部召开新闻发布会,农业部副部长于康震对《意见》进行了解读。
  落实补贴政策 鼓励增施有机肥
  制作有机肥是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的一项重要措施。于康震介绍,一方面我国耕地有机质含量明显下降,另一方面,各类有机肥资源折合成养分,匡算下来有7400多万吨,实际利用的不足40%,特别是规模化养殖产生的大量畜禽粪污得不到有效利用,既污染了环境,又造成资源浪费。
  今年农业部选择了100个果菜茶生产和畜牧大县,开展有机肥替代化肥的示范,力争到2020年果菜茶优势产区的化肥用量减少20%以上,核心产区和知名品牌生产基地的化肥用量要减少50%以上。同时结合测土配方施肥、耕地保护与质量提升等项目,集成推广堆肥还田、秸秆还田、种植绿肥等技术,推动有机肥的利用。
  推广应用有机肥,要激发农民的积极性。于康震说,通过强化政策扶持,落实绿色生态导向的农业补贴政策,鼓励农民增施有机肥。采取社会购买服务的方式,支持社会化服务组织,开展有机肥积造、运输、施用等服务。研究出台支持有机肥生产和施用的用地、用电、信贷、税收等优惠政策,打通种养循环;强化示范带动作用,重点支持种养大户、农民合作社、龙头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,集中打造有亮点、有看头的示范片。
  推广应用有机肥,技术是难点。于康震表示,各级农业部门可组织教学科研推广部门,开展联合攻关,集成一批畜禽粪污肥料化利用、有机肥施用等关键技术,制定无害化处理、堆肥还田等技术规范和标准,加强对农民的指导服务。
  划定畜禽禁养区不能一刀切
  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,重在落实责任。于康震说,要压实地方政府属地责任和规模养殖场户主体责任。
  落实地方政府责任,关键在考核。将废弃物资源利用的核心指标纳入考核范围。“对规模养殖场户来说,加强监管,建立倒查机制,逐场验收,督促养殖场户建立配套设备,完善处理工艺,严厉打击养殖废弃物偷排漏排等违法违规行为。”于康震说。
  有的地方工作方式简单粗暴,“一刀切”划定畜禽禁养区,影响行业健康发展,影响农民稳定增收。针对这种现象,不该禁养的不能禁,要科学划定禁养区,防止盲目扩大禁养范围。为此,环保部、农业部联合制定下发了《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技术指南》,提出按照标准划定范围。
  该禁养的要坚决禁养。禁养区主要包括饮用水水源保护区、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和缓冲区、风景名胜区、城镇居民区、文化教育科学研究区等等。要做好这些区域的搬拆工作,充分照顾养殖场户合法利益,给予合理补偿。“比如涉及搬迁的养殖户,地方政府要积极协助落实养殖用地,指导养殖场户按环保的要求发展生产。”于康震说。